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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制安全生产事故频发,须加强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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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7 16: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岁末年终,有的地方、有的企业、有的人又忙了起来。或为突击完成年终任务、生产指标,或为快马加鞭产煤发电、卖个好价钱,或为政绩工程添上一个好的数据,等等。唯独在思想上、制度上、操作上少了一根弦:安全生产。而这根弦,人命关天,须臾怠慢不得。
  中央三令五申,检查不断,为何还事故频发,险情不断,悲剧重演。近期,多个地区接连发生多起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警钟一再敲响。10月31日重庆永川金山沟煤矿事故33人死亡、11月24日江西宜春市丰城发电厂特别重大责任事故74人遇难、 11月29日黑龙江七台河景有煤矿事故21人死亡,12月3日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宝马矿业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32人遇难……尤其是已停业整顿的宝马矿业顶风施工,却始终未被发现,监管“躲哪儿去了”?
  客观地说,发生在我们身边的那些重特大突发事件,其中都不同程度存在主体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法规标准不健全、安全监管执法不严格、监管体制机制不完善、安全基础薄弱、应急救援能力不强等各类问题。一幕幕血的教训就在眼前,为何还是换不回对生命的敬畏?
  事实上,安全生产一直是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重中之重。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对安全生产做出过一系列重要论述、指示,尤其特别强调 “红线意识”“人民意识”“问责意识”,体现出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博大的为民情怀和坚定的历史担当,也是我们认识和解决安全生产问题的总开关、总枢纽。
  没有问责就没有真安全。岁末年初,各级党委和政府,更要吸取那些血的教训,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在首要位置,切实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坚决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一地出事故,全国受警示”,要做到警钟长鸣,举一反三,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力度,全面彻底排查各类隐患,切实堵塞安全漏洞,防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维护好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安全生产,一头连着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一头连着经济社会发展。GDP我们要,但带血的GDP我们坚决不要,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各地要以最坚决的态度坚守“红线”,推动安全发展。人命关天,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对“红线”,要抱敬畏之心、戒惧之心,绝不能踩踏。谁违背了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谁就应被严肃问责,不能有例外。领导干部就要敢于担当,有居安思危、睡不着觉、半夜惊醒的压力,时刻坚持“命”字在心、“安”字当头,才能“全”字保身。
  眼下,国务院调查组正在内蒙古调查宝马煤矿爆炸事故,并表示将坚决贯彻“四不放过”的要求,给遇难者家属、给全社会一个负责任的交代。诚然,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问责,就要戳到痛处、穴处,相关人员才会真正树立“红线意识”,才会真正居安思危,把生产安全事故降到最低,确保人民生命财产不受伤害。
  国家安监总局通报安全生产报告:今年前10月查处隐患334.5万项

发表于 2016-12-8 09:04 | 显示全部楼层
      加强问责,不应该简单的只是事故后的追责、问责。应该重点加强日常生产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规的各级人员的问责。只有强化日场安全管理中失职失责的从中问责、追责,才能有效地避免事故的发生。我认为这才是真正的“关口前移、防患于未然”。
      没有经过安全理论系统学习的人都认为事故的发生是绝对偶然的,看不到隐患发展成事故的必然性。所以并不能真正从心里和思想意识深处重视安全生产的管理工作,所谓重视也只是停留在口号和应付各类上级单位和部门的检查上。我发现现在很多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是做给各种检查的,工作的开展也由应该抓基础管理变成应对检查的管理模式。所以才出现目前这种,出了特重大事故抓了很多人,进行了很多次所谓拉网式安全检查,可是每次检查又都查出很多问题(包括类似的问题)、各类事故仍然频出的奇怪局面。
      这就是,由于高压政策造成由原来的不重视安全管理工作转变成了检查式安全管理方式,忽略了科学有效地安全管理方法。看似很忙,每天进行检查,但是没有效果。
发表于 2016-12-7 22:13 | 显示全部楼层
都是些套话、大话、空话!最近各级文件满天飞,都说得好、说得多!关键是执行力不够,说再多都是三个字------空了吹.......
发表于 2016-12-8 13:30 | 显示全部楼层
zhj1970 发表于 2016-12-8 09:04
加强问责,不应该简单的只是事故后的追责、问责。应该重点加强日常生产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规的各级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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