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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健康您知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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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11 14: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医生,上班天天面对电脑,鼠标手、颈椎病都出来了,算不算职业病啊?有赔偿么?”

   今年以来,职业病防治再次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不过,相对于覆盖面较大的职业健康危害来说,检出的病症只是冰山一角,9月份是新的就业入职季,专家建议,在就业时最好留意是否接触有害环境,并养成健康习惯。



痤疮、皮炎、中暑也可算职业病

  根据今年卫生部公布的新《职业病分类和目录》,调整后的目录包括130种职业病,其中新增17种,删除1种(杀虫脒中毒,杀虫脒已经禁止生产使用),有2种合并成了1种。

  在近期举行的数次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活动上,医生就遇到不少咨询的市民。一名医生告诉记者,昨天上午还有个司机打电话问他,开车之后感觉小便不太好,是不是职业病?“这些病,只能称为职业相关性疾病或职业多发病,不算法定职业病。”

  据介绍,职业病有法律意义,是由国家规定的“法定职业病”。在指定诊断机构经过诊断,确诊为其中一种职业病后,才可以享受工伤治疗。

  现有法定职业病一共十大类,115种。不过,这份目录并非一成不变,最早时只有57种。

  115种法定职业病中,除了老百姓最为熟悉的尘肺病,汞、铅等化学中毒、痤疮、皮炎、中暑、职业性肿瘤等也在其中。今年4月10日,新修订的《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开始实施。如果因工作环境潮湿、污染严重,引起了痤疮,也算是职业病。

  目前,低端制造业仍占相当高的比重,从业人员数百万人,其中职业安全隐患不容小视。全市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企业超过6000家,主要分布在制鞋、电子、玩具、家具、建筑、五金、化工等20多个行业,而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员工数量较多。


“噪音聋”问题日益突出

  据统计,正己烷中毒、三氯乙烯中毒、二氯乙烷中毒、苯中毒、尘肺病、噪音聋等是东莞最常见的职业病,多发生在鞋厂、玩具厂、印刷厂、电子厂等类型的企业。

  在常见职业病中,正己烷等有机溶剂导致的职业性中毒近年一直备受关注。不过,“噪音聋”的问题已越来越突出。

  20多岁的小张在医院被检查出患有中度耳聋,他意识到,这可能跟自己之前工作的3家机械厂一天到晚轰鸣的机器声有关。小王说,在机械厂上班时,早上8点上班,经常要加班到晚上七八点,中间只有40分钟的吃饭时间,由于车间内的机器声音特别大,工人之间说话要扯着嗓子喊,有时候下班后,耳朵里好像还有机器在一直响。

  “导致有机溶剂中毒的溶剂很多,但是职业性噪音聋的导致原因就只有噪音一种,所以现在噪音聋已经成为今年东莞发现最多的职业病,约占到所有确诊职业病的一半左右。”市疾控中心职业病科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噪音聋”主要指长期在85分贝以上环境工作,从接触噪音到发病时间不短于3年的职业性耳聋患者,由于发病缓慢,很多病人直到听力大幅度损失,才意识到自己已经患上了职业病,给索赔带来了难度。

  “针对高分贝作业下的职业病患者,我们强烈建议要佩戴耳塞,这也是最可靠的保护方法。”市疾控中心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从事冲压、水磨等工种的工人,是“噪音聋”的高发人群。



职业病体检遇“冷”

  “现在只要到指定诊断机构,填一张表格就可以进入职业病诊断程序。”据了解,相比以前,新的《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实行后,职业病诊断的手续已经大为简化,如果劳动者无法自己提供劳动关系证明、健康档案、职业史等材料,医院可以要求安监等政府部门督促企业提供。

  “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在有职业病危害的工厂,员工入职前、在岗时、离职后,都要进行职业病体检,但我们在检查中发现部分企业认识不足,落实时敷衍了事,如未建立职业病防治制度、以一般体检替代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防护设施和防护用品配套不到位等。卫生局负责人说,个别企业对卫生监督机构提出的整改意见不乐意接受,并抱有抵触态度等。

  卫生局负责人介绍,职业病体检费用并不贵,做个血铅测试,仅要23元,低于普通胸透价格;而苯系物体检套餐,也只要160元。


就业时要咨询是否接触有害环境

  “建议就业前做好健康体格检查。”职业健康检查是一种预防性的健康检查,通过检查可以早期发现个体与职业危害接触有关的健康损害、职业病或职业禁忌症,以便及时采取干预措施,保障工人的身体健康。

  据介绍,职业性健康检查一般在三个阶段进行:上岗前体检,检查工人是否有职业禁忌证;上岗后定期体检,检查工人是否有和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及职业禁忌症;离岗时体检,检查工人是否有和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未进行此项检查的工人,用人单位不得解除或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医生建议,凡是患有明显呼吸、心血管疾病的,不宜从事刺激性气体和粉尘作业;有明显神经、精神系统疾病,不宜从事金属、类金属、有机溶剂、有机磷农药等作业。

  有关负责人也表示,职业健康检查是用人单位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是强制性的。

文章分享:www.ehs.cn


发表于 2013-9-11 14:11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分享谢谢分享!
发表于 2013-9-11 14:47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
发表于 2013-9-11 15:47 | 显示全部楼层
哎,其实也不能这样算,这些都是我们工作所付出的,但是我们不还拿工资了吗?不是说赔偿不好,但是要是怕有职业病,那还有谁工作啊。
发表于 2013-9-11 16:27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学习了
发表于 2013-9-11 17:18 | 显示全部楼层
又来了我,顶
发表于 2013-9-11 21:2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顶,应该强制检查。
发表于 2017-10-20 08:32 | 显示全部楼层
非常好
发表于 2017-10-20 16:47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分享谢谢分享!
发表于 2020-8-8 09:37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楼主,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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