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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安全总监自2018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未配备直接罚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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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5-22 08: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第十一条 高危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在50人以上的或者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上的,应当设置安全总监,作为本单位专门负责安全生产的分管负责人,履行本规定第十条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安全总监应当熟悉安全生产业务,掌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一)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

(二)具备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并具有3年以上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经历;

(三)具备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者获得工程师以上职称,并具有5年以上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经历。

鼓励其他生产经营单位配备安全总监。


第十八条 鼓励生产经营单位给予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高于同级其他岗位管理人员的待遇,给予安全总监高于其他分管负责人的待遇。

鼓励生产经营单位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发放安全生产管理岗位津贴。



发表于 2018-5-22 08:27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文件?
发表于 2018-5-22 08:4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咋一看条件符合了,但是没人要,哈哈
发表于 2018-5-22 08:46 | 显示全部楼层
有点意思,也许是个好苗头。
发表于 2018-5-22 08:47 | 显示全部楼层
安全新动向:深圳安全总监自2018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深圳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
发表于 2018-5-22 08:49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一条 高危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在50人以上的或者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上的,应当设置安全总监,作为本单位专门负责安全生产的分管负责人,履行本规定第十条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安全总监应当熟悉安全生产业务,掌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一)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
(二)具备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并具有3年以上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经历;
(三)具备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者获得工程师以上职称,并具有5年以上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经历。
鼓励其他生产经营单位配备安全总监。
发表于 2018-5-22 08:50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8-5-22 08:51 | 显示全部楼层
深圳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
发表于 2018-5-22 09:26 | 显示全部楼层
冬天已过半,春天还会远吗?
发表于 2018-5-22 09:29 | 显示全部楼层
专科狗路过,只能干个安全员,安全总监没资格!
发表于 2018-5-22 09:29 | 显示全部楼层
专科狗路过,只能干个安全员,安全总监没资格!
发表于 2018-5-22 09:33 | 显示全部楼层
zmq276804925 发表于 2018-5-22 09:29
专科狗路过,只能干个安全员,安全总监没资格!

你可以去考个注安……
发表于 2018-5-22 10:56 | 显示全部楼层
毕竟是国家改革的前沿窗口,好消息!!
发表于 2018-5-22 11:50 | 显示全部楼层
安全总监应当熟悉安全生产业务,掌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也就是说三个条件满足一个就可以做总监。
乙班注册安全工程师可以靠边歇歇了。
 楼主| 发表于 2018-5-22 12:10 | 显示全部楼层
xiaolong258 发表于 2018-5-22 09:26
冬天已过半,春天还会远吗?

盛夏!晒死了……
 楼主| 发表于 2018-5-22 12:11 | 显示全部楼层

深圳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

发表于 2018-5-22 12:37 | 显示全部楼层
只是有个问题,证我是有,可就不该是个专科文凭
发表于 2018-5-22 12:49 | 显示全部楼层
深圳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
发表于 2018-5-22 13:1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独孤者 于 2018-5-22 13:48 编辑

看来安全本科以上考注安还有点用!本科以下就不要瞎掺和了不如考C证了!
发表于 2018-5-22 13:17 | 显示全部楼层
之一,大把的人可以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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