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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珠塔吊坍塌事故55人被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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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5-16 21: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5日,省安监局对外发布广州海珠“7·22”塔吊坍塌较大事故的通报。据了解,2017年7月22日广州市海珠区中交集团南方总部基地B区项目发生建筑工地塔吊倒塌较大事故,造成7人死亡、2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847.73万元。调查认定,事故的直接原因是部分顶升工人违规饮酒后作业,最终导致塔吊倾覆坍塌。现共对55名事故责任人和8家涉事企业进行追责。

据通报,本次事故调查认定事故的直接原因是部分顶升工人违规饮酒后作业,未佩戴安全带;在塔吊右顶升销轴未插到正常工作位置,并处于非正常受力状态下,顶升人员继续进行塔吊顶升作业,最终导致内塔身滑落,塔吊倾覆坍塌。

调查认定事故塔吊安装顶升单位北京正和工程装备服务股份公司、事故塔吊承租使用单位中交四航局总承包分公司、工程监理方珠江监理公司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认定中交四航局、中建三局、厦门威格斯公司、马尼托瓦克公司等涉事企业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事故预防措施缺失;认定行业主管部门及属地政府安全生产监管不力。责任追究共对55名事故责任人和8家涉事企业提出处理意见 检察机关批准对7名涉嫌犯罪的人员(5名企业人员、2名公职人员)实施逮捕。并对26人(9名企业人员、17名公职人员)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或其他问责处理;此外由企业对15名企业人员根据内部管理规定处理;其中3家事故企业和7名企业人员给予行政处罚;并对5家涉事企业作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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