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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企业需要注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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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2 16: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独孤者 于 2018-1-22 16:27 编辑

注安与企业在职注册安全工程师月工资待遇有关系吗?企业需要你们注册安全工程师吗?我们企业根本就不需要注安也不需要注册在公司!只需要安全员证。所以还谈什么待遇?不知注安同志们都是否在企业注安岗位上履职?
发表于 2018-1-23 16:47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们错啦,楼上的!
请看安全生产法:
第二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考核不得收费。
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鼓励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注册安全工程师按专业分类管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发表于 2018-1-22 18:04 | 显示全部楼层
安全管理人员还是需要的,但不一定需要安全工程师,没有那个文件硬性规定需要配备。
发表于 2018-1-22 16:18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什么样的注册才叫企业需要?
发表于 2018-1-22 16:23 | 显示全部楼层
企业都不需要啊~~
发表于 2018-1-22 17:15 | 显示全部楼层
没用啊,不需要啊,
发表于 2018-1-22 18:14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5楼的观点,举个例子,一个煤矿企业,你说老板是用专职的安全员,还是花钱雇佣一个毫无经验的注安师呢?所以呀,国家并没有强制性规定,注安师地位很尴尬。
发表于 2018-1-22 23:29 | 显示全部楼层
就是拿个证。没有经验啥都不是。
发表于 2018-1-23 09:23 | 显示全部楼层
《注册安全工程师分类管理办法》(安监总人事〔2017〕118号):
第十二条 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应当有相应专业类别的中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中的中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比例应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2年内,金属冶炼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中的中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比例应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5年内达到15%左右并逐步提高。
怎么能说注册安全工程师没用呢?
发表于 2018-1-23 09:27 | 显示全部楼层
zpa8332842 发表于 2018-1-22 18:14
同意5楼的观点,举个例子,一个煤矿企业,你说老板是用专职的安全员,还是花钱雇佣一个毫无经验的注安师呢 ...

此言差矣,没有经验是不能考注安的,也就是说有注安证的必然是有经验的!
发表于 2018-1-23 09:36 | 显示全部楼层
bbli0911 发表于 2018-1-23 09:27
此言差矣,没有经验是不能考注安的,也就是说有注安证的必然是有经验的!

不一定考注安的都有经验的哦
发表于 2018-1-23 11:14 | 显示全部楼层
安全管理人员还是需要的,但不一定需要安全工程师,没有那个文件硬性规定需要配备。
发表于 2018-1-23 11:31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什么?你去大公司看一下 ,都是厂长,经历等你负责人,一岗双责,他们附带管安全的,其实安全就只是两个字而已,根本没人重视。
发表于 2018-1-23 12:1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多数企业的领导都是重视经济效益,这个是对的,但忽视安全是错误的,有的领导总认为安全是可有可无的,出了安全事故是点背,而不认为有效的管理可以降低事故发生率。
发表于 2018-1-23 12:1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可喜的是,国家领导越来越重视安全。关键在落实。
发表于 2018-1-23 20:0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家形势和法律法规等每年向注册安全工程师利好发展,相向而行,也不要太悲观失望,起码概率增加了。
发表于 2018-1-23 21:24 | 显示全部楼层
bbli0911 发表于 2018-1-23 09:27
此言差矣,没有经验是不能考注安的,也就是说有注安证的必然是有经验的!

那我倒要问问问你,如果你作为煤矿老板,你说你是喜欢企业内部的安全管理人员,还是喜欢花钱雇佣外面有经验的注安师呢?多一个人多一张嘴,多一份工资,我想你再家大业大,也不会花这个冤枉钱的。
发表于 2018-1-23 21:38 | 显示全部楼层
ander85 发表于 2018-1-23 16:47
你们错啦,楼上的!
请看安全生产法:
第二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 ...

正如你所讲的:“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那用词是“应当”,我的理解是带有建议性、建设性的意见,如果上述企业不配备注安师,但配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你也拿人家没有办法,跟你说句实在话:“别人家的孩子再好,终究好不过自己家的孩子。”这就是注安师的尴尬,你是有经验有证书,但我企业就不用你,你也没有办法。
发表于 2018-1-24 09:31 | 显示全部楼层
suny1379 发表于 2018-1-23 09:36
不一定考注安的都有经验的哦

这么说,负责考试报名审查的人社局在玩忽职守,那的拉出去打板子才可以的,您有线索的话我觉得可以举报,还注安一方净土


发表于 2018-1-26 11:57 | 显示全部楼层
zpa8332842 发表于 2018-1-23 21:38
正如你所讲的:“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 ...

其实现实还确实有这些真实存在的问题,就看落实、检查的政府管理手段和程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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