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安全工程师论坛

 找回密码
 注 册
查看: 1960|回复: 6

注安不能依法执业 应该取消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7-6-30 10: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键是让注安真正依法执业,不要再忽悠我们了,如果肿菊实在无能为力,应该通报相关部门(人大等)予以取消,不要浪费资源,一定要讲诚信。
发表于 2017-6-30 11:26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7-6-30 11:27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7-6-30 11:4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诚信值多少钱,看看安监总局姓黄的发言人没有,都不敢出来大放厥词了。
发表于 2017-6-30 12:48 | 显示全部楼层
:D:D:D:D:D:D:D
发表于 2017-7-12 13:45 | 显示全部楼层
可能大家对注册安全工程师的职责还不清楚吧
发表于 2017-7-13 15:5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应该取消吧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 册

本版积分规则

删帖申请|版权声明|手机版|Archiver|anquan.party

GMT+8, 2024-4-27 00:07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